一、原文(节选) 生时乃归宿之地,譬之墓也,人元为用事之神,墓之定方也,不可以不辨。 子时生人,前三刻,三分壬水用事;后四刻,七分癸水用事。 付费内容 本文为古籍付费连载,解锁后阅读全文。 单篇解锁 ¥2.90 包月畅读 ¥19.00 支付宝扫码支付 · 包月 30 天内全部付费文章免再付